关于开展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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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及《辽宁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坚持立足兴趣、鼓励创新、交叉联合、突出重点、注重过程原则,支持大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与创业训练,学校现启动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立项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级别

大创计划项目是由全日制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并完成的研究训练活动,分为国家级(含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省级和校级三个级别。为扩大学生参与覆盖面,本年度在坚持原有立项标准前提下,增设国家级、省级自筹经费项目。

二、项目类型

1.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实施、报告撰写及成果交流。鼓励项目与课程设计、专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相衔接,与相关创新创业竞赛相结合,融入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体系。

2.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成员分工承担具体角色,开展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营、创业实践及报告撰写等工作。

3. 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校内导师与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训练成果,开展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服务)创业实践活动。

三、选题范围与来源

选题应新颖明确、依据充分、方案可行,注重实效。主要来源包括:

1. 学生自主提出;

2. 依托教师科研课题;

3. 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相关项目。

四、申报条件

1. 项目负责人须为2023级、2024级或2025级全日制本科生,2022级学生不可作为负责人。项目成员须为在校本科生,团队可含1名研究生(不可担任负责人)。

2. 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个团队由3-5名学生组成(含负责人1人),须配备1–2名指导教师。每名学生同年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且仅能担任1项负责人。指导教师同年作为第一指导教师不超过2项。

3. 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指导教师须均为校内教师;创业实践项目须同时配备校内第一指导教师和校外导师。

4. 申报学生应学有余力,具备较强创新意识、独立思考能力与实践兴趣;创业类项目申请者需富有创业热情、开拓精神和社会责任感。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院系组队申报。

5. 鼓励申报项目同步参加2026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校内选拔

6. 已获往年国家级立项的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往年省级、校级项目可在原基础上创新后申报(须附原申报书及比对报告,重复率不超过40%)。所有项目须符合学术规范,杜绝抄袭、造假等行为。

五、重要说明

1. 申报材料应填写规范、信息准确。因信息错漏影响审核的,责任由团队承担。

2. 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得变更指导教师、负责人及成员。申报前须与指导教师充分沟通,确定题目、内容及团队构成,并在指导下按计划实施。

3. 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学术不端。如经查实存在抄袭、侵权等情况,或文本查重/比对率超过20%,将取消资格;超过40%者视为学术不端,予以通报。

六、项目经费

按《辽宁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和报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工作安排

1. 各学院应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杜绝学术不端、弄虚作假及权属纠纷。

2. 316326日:项目负责人登录辽宁师范大学创新创业云平台(http://cxcygl.lnnu.edu.cn/大创计划栏目完成在线申报。

3. 316326日:校内指导教师(含第二指导教师)登录平台完成项目审核(企业导师无需操作)。

4. 32741日:各学院在系统内完成审核,导出汇总表并经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于41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 lsdcxcy@163.com,纸质版(含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交至创新创业学院102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洪涛  

联系电话:8215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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