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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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的总体安排,学校现组织开展2026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 2025年申请延期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立项时间为2024年);

2. 2025年获批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具体拟结题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二、组织形式与时间安排

1. 结题验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国家级、省级项目由学校组织验收,校级项目由各学院组织验收。

2. 学生负责人应于312日—16登录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cxcygl.lnnu.edu.cn/),通过统一身份认证(数字校园账号密码)进入系统,完善信息并上传《辽宁师范大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PDF版),同时填报项目成果。

注:结题验收报告中所有签字处须手写签字,并经学院盖章后扫描上传。

3. 校内指导教师(含第二指导教师)应于313日—17登录上述平台,完成项目审核。

4. 结题答辩时间为319日—27。校级项目由各学院组织答辩;国家级、省级项目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三、结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并上传结题验收报告。

2. 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须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答辩未通过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并收回资助经费。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于结题答辩,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免于结题答辩申请书》(附件6):

1)项目相关成果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学术刊物发表(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负责人为第二作者,且注明项目编号);

2)获得国家级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第一署名单位为辽宁师范大学);

3)获得创新创业B类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校期间成功注册公司。

学校审核后将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公示免答辩项目名单;未通过审核的项目须按规定参加答辩。

4. 国家级、省级项目答辩汇报时间不超过4分钟。

四、结题验收标准

(一)验收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通过。

(二)优秀标准(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

1. 项目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注明项目编号);

2. 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第一单位为辽宁师范大学);

3. 项目成员获得B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4. 项目成员在校期间成功注册公司;

5. 通过结题答辩,并提交经专家认定的高质量实物作品或高水平研究报告。

五、材料报送

1. 各学院须于310,将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免答辩申请书(附件6)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102室。免答辩项目名单经审核后将在网站公布。各学院报送材料具体时间如下:





310

上午

地理科学学院





310

下午

生命科学学院

法政学院

数学学院

管理学院

体育学院

国际商学院

外国语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文学院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

教育学部

心理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音乐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影视艺术学院


美术学院



2. 各学院须于3月27日前在创新创业管理平台完成结题审核,并将校级项目结题验收通过一览表(系统导出或从附件2筛选打印)、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经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并盖章后,统一交至创新创业学院102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洪涛

联系电话:8215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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