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的总体安排,学校现组织开展2026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 2025年申请延期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立项时间为2024年);
2. 2025年获批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具体拟结题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二、组织形式与时间安排
1. 结题验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国家级、省级项目由学校组织验收,校级项目由各学院组织验收。
2. 学生负责人应于3月12日—16日登录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cxcygl.lnnu.edu.cn/),通过统一身份认证(数字校园账号密码)进入系统,完善信息并上传《辽宁师范大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PDF版),同时填报项目成果。
注:结题验收报告中所有签字处须手写签字,并经学院盖章后扫描上传。
3. 校内指导教师(含第二指导教师)应于3月13日—17日登录上述平台,完成项目审核。
4. 结题答辩时间为3月19日—27日。校级项目由各学院组织答辩;国家级、省级项目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三、结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并上传结题验收报告。
2. 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须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答辩未通过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并收回资助经费。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于结题答辩,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免于结题答辩申请书》(附件6):
(1)项目相关成果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学术刊物发表(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负责人为第二作者,且注明项目编号);
(2)获得国家级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第一署名单位为辽宁师范大学);
(3)获得创新创业B类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校期间成功注册公司。
学校审核后将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公示免答辩项目名单;未通过审核的项目须按规定参加答辩。
4. 国家级、省级项目答辩汇报时间不超过4分钟。
四、结题验收标准
(一)验收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通过。
(二)优秀标准(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
1. 项目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注明项目编号);
2. 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第一单位为辽宁师范大学);
3. 项目成员获得B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4. 项目成员在校期间成功注册公司;
5. 通过结题答辩,并提交经专家认定的高质量实物作品或高水平研究报告。
五、材料报送
1. 各学院须于3月10日,将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免答辩申请书(附件6)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102室。免答辩项目名单经审核后将在网站公布。各学院报送材料具体时间如下:
3月10日 上午 |
地理科学学院 |
3月10日 下午 |
生命科学学院 |
法政学院 |
数学学院 |
管理学院 |
体育学院 |
国际商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化学化工学院 |
文学院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 |
教育学部 |
心理学院 |
历史文化学院 |
音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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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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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艺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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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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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学院须于3月27日前在创新创业管理平台完成结题审核,并将校级项目结题验收通过一览表(系统导出或从附件2筛选打印)、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经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并盖章后,统一交至创新创业学院102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洪涛
联系电话:8215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