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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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现启动2025年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范围

本次认定的成果取得时间为2024111日至20251031日。上一年度已认定过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认定对象

2022级、2023级、2024级全体在校本科生。

三、认定流程

1.学生申报

学生须登录创新创业学院网站”(https://chuangxin.lnnu.edu.cn/,通过统一身份认证(数字校园账号密码)进入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在相应模块完成线上申报。

2.学院审核

各学院管理员登录同一系统平台,进入审核模块,对本学院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

3.学校审定

学校创新创业学分审定小组将依据管理办法,对各学院报送的数据进行最终审核与认定。

四、时间安排

l 学生填报时间:2025117—1117

l 学院审核时间:20251117—1120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应严格审核学生申报内容,杜绝虚报、假报。请于2025112017前,将申报社会实践类学分学生的《社会实践类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须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102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顾洪涛 8215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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