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现启动2026年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范围
本次认定的成果取得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上一年度已认定过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认定对象
2023级、2024级、2025级全体在校本科生。
三、认定流程
1.学生申报
学生须登录“创新创业学院网站”(https://chuangxin.lnnu.edu.cn/),通过统一身份认证(数字校园账号密码)进入“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在相应模块完成线上申报。
2.学院审核
各学院管理员登录同一系统平台,进入审核模块,对本学院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
3.学校审定
学校创新创业学分审定小组将依据管理办法,对各学院报送的数据进行最终审核与认定。
四、时间安排
1.学生填报时间:2026年11月2日—11月15日
2.学院审核时间:2026年11月16日—11月19日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应严格审核学生申报内容,杜绝虚报、假报。请于2026年11月19日17时前,将申报“社会实践类”学分学生的《社会实践类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须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102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顾洪涛 8215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