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6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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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26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申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现将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对象是2026届(2022级)本科毕业生。

二、成果认定时限

202511月至今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均在申请之列,去年已上报并认定的创新创业成果不得在本次重复上报。

三、认定流程

1. 学生申请

请学院向相关学生转发本通知,学生本人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https://chuangxin.lnnu.edu.cn/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中点击2021级及之后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入口,点击统一认证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即数字校园的用户名密码)进入平台系统进行填报。

2026届本科毕业生登录系统后,应认真查看所获创新创业学分情况,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积极申请,本次申请为2026届毕业生毕业前的最后一次申报,学生应及时申报,保证材料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2. 学院统计和审核

各学院教学院长和教学秘书老师负责2026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全面统计和申报工作,确保毕业生按时完成本次申报。

学生填报完成后,学院管理员(教学院长、教学秘书)在创新创业学院官网的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模块中进行学院审核提交。

3. 学校审

学校创新创业学分审定小组将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附件1)对上报数据进行审核认定。

四、时间安排

学生填报时间:42日-12日;

学院审核时间:413日-14日。

五、联系人及电话

顾老师 8215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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