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类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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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类成果统计工作,现开展有关数据的填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切实做好填报数据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时间和内容

(一)时间范围

2024年12月1日-2025年11月30日(2024年已报成果,不得重复填报)。

(二)填报内容

1.教师指导学生竞赛类成果:指教师指导学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含学科竞赛)和竞技表演创作类成果;

2.教师指导学生大创年会获奖成果:指教师指导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大创年会获奖的作品,分为优秀学术论文、最佳创业项目、我最喜爱的展示项目和最佳创意项目。入选国家年会未获奖项目奖励减半。

(三)申报成果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教师指导学生竞赛类、大创年会获奖成果,均须提交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成果证明材料以证书时间为准。

二、受理要求

(一)认定要求

1.奖励成果的认定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成果奖励办法》(校发〔2023〕62号)《辽宁师范大学获奖类成果奖励认定目录》(校发〔2023〕61号执行。

2.各学院须对提交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汇总表(附件1)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报送时间

1.材料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由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2.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lsdcxcy@163.com, (命名方式:XXX学院2025年创新创业类成果汇总表)

3.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学院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需于2025年11月24日前报至送创新创业学院。

三、联系方式

顾洪涛82159995 韩闯8215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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